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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路桥与滨州市国资委签署滨州交通发展集团股权合作协议
12月23日,山东路桥与滨州市国资委在济南签署滨州交通发展集团股权合作协议。山东高速集团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周勇,执行总监王思军,滨州市政府副市长郝吉虎出席签约活动。山东路桥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振江,滨州市委副秘书长、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王天祥,滨州交通发展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李辉代表各方签约。
交流座谈中,周勇对郝吉虎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他表示,山东高速集团与滨州合作历史悠久,合作成果丰硕,今年,双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合作发展迈上新台阶。本次山东路桥与滨州市国资委关于滨州交通发展集团的股权合作,就是双方战略合作的重要成果之一。希望股权合作双方进一步加强沟通协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快企业融合,完善公司治理,山东高速集团将提供全力支持,也希望滨州市委市政府继续支持企业发展,共同推动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实现高质量发展。
郝吉虎表示,滨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与山东高速集团的合作,双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后,滨州市国资委与山东路桥就具体合作事项进行深入细致协商,积极推动协议落地。本次股权合作的达成,就是双方战略合作的落实落地。下一步,滨州市委市政府将按照与山东高速集团战略合作有关要求,继续履行好相关职责,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希望山东高速集团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滨州发展,使双方在更多领域、更高水平达成合作,实现共赢。
此次签署股权合作协议,对于滨州深化国企改革具有重要意义,也促进了山东路桥拓展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完善区域市场布局。合作各方本着“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发挥各自优势,加快企业融合,在全方位、深层次合作上再发力,共同推动滨州交通发展集团实现快速高质量发展。